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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印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三纲一介”的通知

各院(部):

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各院(部)依据培养方案编制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验教学大纲》与《实习大纲》也已经基本就绪,为了便于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更好地组织教学和教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原《考试大纲》与《教学大纲》整合为新的《教学大纲》,不再单独编制《考试大纲》,将原《教学大纲》中的第四点“成绩考核办法”调整为“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具体格式参见附件:《教学大纲》格式样本。

2.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只编写《实验教学大纲》与《课程简介》,《实验教学大纲》的第五点“考核形式及要求”调整为“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具体格式参见附件:《教学大纲》格式样本。

3.学校负责编印全校公共必修课程与全校公共选修课程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各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选修课程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及各专业的《实习大纲》,由学校提供统一的封面和模板,学院组织审核和编印,成稿后交一份到教务处存档。

4.请相关院(部)于9月26日前将学校负责编印的“两纲一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交到教务处相应科室。其中,全校公共必修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交教学教材研究科,联系人:毛影黛,联系电话:88872844;全校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交素质教育科,联系人:李珂,联系电话:88872247;全校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交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邓宏霞,联系电话:88872255。

5.由学院编印的《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实习大纲》与《课程简介》应在9月26日前完成审核,并于10月20日前完成编印工作。

附件:《教学大纲》格式样本.docx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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