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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本科“世承班”实施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本科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因材施教,优生优培,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对全校成绩优异的本科学生设立世承班,探索优秀本科人才培养新途径。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为世承班学生开设前瞻性、拓展性、创新性课程,配备更多优质教育资源,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机会,培养具有更开阔的学术视野,更宽厚的专业基础,更强的学术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的本科精英人才,打造本科教育教学品牌。

二、管理运行

(一)学校成立世承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培养目标、方案和制度措施。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国际交流合作处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二)世承班原则上每届运行2年,由教务处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学生选拔、导师评聘、课程开设、活动组织、质量监控等。

三、组织实施

(一)选拔

1.2016级本科生开始,每个年级选拔100人左右。

2.全校每个本科专业成绩排名前10%者具有报名资格,或具有特殊才能和专长的学生,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25%

3.学生自愿报名,由领导小组进行择优录取,确定入选名单。

(二)培养

1.世承班学生开设拓展知识、提升素养、本硕连读等课程,学生需修读至少10个学分,此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程学分,教师教育课程模块也可冲抵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学分,本硕连读课程模块在就读本校研究生时还可冲抵相应研究生课程学分。

序号

课程模块

在此模块最多可选学分

备    注

1

语言与文化

2

以上课程在两年内按要求修读完成,不另收学费。

2

艺术与审美

2

3

创新与创业

2

4

互联网+与高新技术

2

5

哲学与人生

2

6

经济与管理

2

7

教师教育

2

8

本硕连读

4


2.世承班学生配备导师。导师应具有高尚师德师风、热心本科人才培养,原则上由入选世承人才计划的专任教师担任。导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导师确定后由学校聘任并颁发聘书,每位导师指导同一届学生不超过2名。导师主要职责:

1)根据学生特点,为学生制订个性化学习计划,指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

2)为学生的学术发展、科学研究、创新活动等提供相应平台和一定的经费资助;

3)积极承担世承班相应教学任务,对办好世承班提出合理化建议。

3.世承班学生提供优先发展条件。

1)优先资助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等科研项目;

2)优先支持赴国(境)外知名大学联合培养或访学交流;

3)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大学生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

4)优先安排参加高水平学术讲座及校内外文化科技活动;

5)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和本校硕博连读。

(三)考核与评价

1.每学年对入选学生进行年度综合测评,并给予相应评价。对于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学生,将予以淘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学校相关决定公布之日起取消世承班培养资格:

1)课程成绩未达到相关要求(原班级课程成绩有2次及以上补考、重修记录者,或原班级专业成绩排名跌至前20%以下者);

2)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3)休学、延长学习年限或退学;

4)自愿申请退出;

5)其他经学校认定为不适合继续参加世承班

2.两年内顺利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及世承班相应课程,思想政治表现合格,在导师指导下参加一项科研文化活动或社会调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发放其湖南师范大学世承班结业证书。

1)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作品;

2)在学科专业、科技文化竞赛中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

3)获得授权专利;

4)其他形式的高水平创作成果等。

四、机制保障

(一)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外聘学者、专家讲课,国际交流支持,实践活动组织等,每年下拨专项经费30万元,实行专款专用。

(二)各学院应鼓励支持世承班实施,包括推荐导师、给予导师计算相应工作量、支持导师为世承班开课、在评奖推优中对世承班学生提供相应配套措施等。

(三)各相关单位应向入选学生优先开放实验室、研究中心、实验示范中心、图书资料室等相关学习与科研设施。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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