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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系列文件及《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等要求,以国家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为契机,推进学校本科教学综合改革,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实现教育内涵式发展,学校决定建设一批校级一流本科专业。

一、建设目标

2019-2021年,遴选50%左右的本科专业建设成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并从中产生一批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驱动,学科支撑。以改革为动力,以学科为支撑,引导教师将科研资源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和相互耦合的作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突破专业发展瓶颈,推动新文科、新医科、新工科建设,打造理念先进、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的一流本科专业,做到在全国同类专业中具有领先地位,办学声誉不断提高

(二)坚持内涵建设,特色发展。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确专业定位和发展目标,挖掘专业内在优势,培育专业办学特色。依托学科专业平台,将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资源、师资队伍、教学方式、实践教学、管理机制等专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要素作为建设的重点内容,并在专业平台上进行有机整合,支撑和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发展。

(三)坚持产出导向,示范引领。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设计科学的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采用匹配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配置丰富的教学资源,激发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保证毕业生核心能力和素质要求的达成。充分发挥一流本科专业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学校各专业加快推进改革建设,创建品牌、凝练特色,提升社会影响力。

三、建设内容

(一)明确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

树立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依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借鉴国内外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结合学科专业发展最新趋势以及国内、省内同类专业的发展情况,充分吸纳相关利益方的建议和意见,综合分析研判,科学确定本专业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改革思路,制定明确的专业建设目标和路径。

(二)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对标国家、行业的专业办学标准,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形成自身特色和优势。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变革和新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不同学科交叉融合。探索开展跨专业培养、产学合作培养、国(校)际合作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大力发展新文科、新医科、新工科等。

(三)建设一流课程资源

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形成科学合理、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加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五种类型,覆盖思想政治、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师教育、双语教学、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精品课程建设,建设一批校级、省级、国家级一流线上线下精品课程。适度引进校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积极推进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加强教材研究和编写,建设一批规划教材。强化教材管理,选用“马工程”、国家规划教材等优质教材。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课堂教学革命,积极应对信息时代本科教育变革的需要,积极探索适应线上线下教学融合发展的教学新范式。提升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积极推广小班化教学、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因课制宜采取大班和小班、长课和短课有机结合的方式开展课堂教学,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参与式教学。强化专业导学、课程导读,积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激发求知欲望,提高学习效率。推进学业成绩评价改革,针对课程目标加强教学过程中的考核,提高学业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建立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机制,积极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五)打造一流师资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增强专业师资力量,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水平师资,生师比优于国家办学标准。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运行机制,选任专业能力过硬、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专业、教研室、教学团队负责人,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落实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制度,推行初任教师助教制度,实行老中青“传帮带”,不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积极开展教师培训、访学研修,加强“双师双能”型、创新创业型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的专家双向交流与互聘。

(六)强化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构建包含认知实习、专业实习、综合实习的实践教学体系,完善实践育人、协同育人机制,推进校企、校地深度合作,实现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制订、教师队伍双向交流、科研项目共同参与、成果效益多方共赢的良性循环。优化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国家、省、校三级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推动与中小学、行业企业共建实习实践教育基地,推进教学科研实验室向本科生全面开放。鼓励学生进入实验室、教师工作坊,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组织和支持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创业竞赛等,指导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申报专利,提高科学素养,培养创新意识和能力。

(七)建立一流质量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本科专业教学国家质量标准,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和实际,构建专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并完善涵盖基础办学条件与办学理念、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培养过程与学生发展等全面系统的评估机制,积极开展专业评价和认证。健全教学效果保障体系,完善课程教学大纲等基本教学文件,强化见习、实习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和监督,加强教学效果考核,定期跟踪调查毕业生质量信息,实现课程对毕业要求达成的有效支撑。建立课程教学目标、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体系,对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八)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增强教育国际化意识,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引进融合国外优质教学资源,支持本科学生参与国际化项目、国外交流学习,扩大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沟通和国际交往能力。争取更多资金和渠道支持青年教师出国访学和交流,提高具有国际化教育背景教师比例。积极承办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教学研讨活动,努力提高专业在国内外的学术话语权和办学影响力。

四、项目实施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所在学科实力雄厚,专业已通过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办学水平高、师资力量强、培养质量优、社会声誉好,是学院主干专业或者特色鲜明的专业。

(二)项目立项

按照分步推进、分步实施的思路,分批次遴选50%左右的专业立项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并作为报送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的依据。项目在申报、评审、立项等环节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专家评审后报请学校批准建设。

(三)经费资助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周期为三年,从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经费中列支,与学校“双一流”建设经费统筹,根据各专业建设规划和具体建设项目立项情况予以资助。

五、项目管理

(一)建设效果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效果强调人才培养过程创新、人才培养效果提升及标志性成果产出。人才培养过程创新主要是指教育教学内容与方法、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主要由人才培养方案及模式、教师课堂教学方法、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办法、信息化教学资源开发运用、学生国内外交流学习、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要素的先进性与科学性来体现。人才培养效果主要是指本科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主要由毕业生升学、就业状况,学生在各类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情况,学生公开发表论文、作品,申请国家专利,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及科研课题,用人单位及社会评价等指标来体现。标志性成果主要是指与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相关的各类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建设成果,包括教学成果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确定、通过专业认证、教学名师与教学团队、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教学改革项目等。

(二)经费管理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经费用于支持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教材资源开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及教师发展、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业创新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等方面。

2.经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一流专业的各建设项目应根据经费安排做好预算编制,报学校审定后开支,确保专款专用,合理合法,发挥效益。

(三)责任要求

1.落实建设责任。一流本科专业所在学院为责任单位,承担专业建设与改革的主体责任,负责统筹协调各类资源,提供相应的条件和支持,指导和切实推动专业建设。专业负责人负责专业建设与改革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总结汇报。

2.加强项目实施。一流本科专业点获批后,专业负责人应根据专业建设和改革计划编制任务书,明确目标任务,分解建设项目,强化推进措施,层层落实责任。

(四)考核机制

1.加强绩效评价,实行中期报告与结果验收制度,提高专业建设的科学性、导向性和实效性。一流本科专业立项一年半左右须提交中期进展报告,三年建设周期结束进行考核验收。

2.一流本科专业点通过验收以后确定为一流本科专业,通过教育部、教育厅验收的一流本科专业直接通过校级验收,对于建设质量不达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专业予以撤销。出现一级教学事故或师德师风严重不良影响的专业一票否决。

3.建立绩效激励机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成果与本科教学绩效直接挂钩,影响对所在学院和专业的教学投入,并作为专业负责人职称评聘、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师范大学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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