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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现将《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4]18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14]5号)、《关于开展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80号)文件精神,依据本院师范类专业办学实际,合理确定申报项目,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组织相关材料,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二、请各学院根据自身特色从教育部设置的5个类型改革项目中申报1项(教育科学学院可适当放宽),我校将对各学院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材料申报要求

1、《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中表3-2“‘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一栏应事先与相关市县(区)教育局、中小学、行业企业等共同商讨后拟定。

2、2014年10月9日上午9点前,将《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和《各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教学教材研究科,《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各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要求教学院长签字盖章,相关支撑材料可暂时不交。

3、2014年10月14日前,通过学校评审的学院将《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及关于工作基础、改革与建设方案等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交至教学教材研究科。

联系人:谢燕,电话:0731-88872844。电子稿请发至51828639@qq.com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4年9月30日

附件:

1.《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4]185号)

2.《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14]5号)

3.《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类专业设置一览表》

4.《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

5.《各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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