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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提前毕业有关事宜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达到提前毕业条件的学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核表》→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教务处审核后,报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审核表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资格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列入毕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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