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办事指南 学生办事指南 正文

湖南师范大学转专业流程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每年6月学校发布转专业通知→各学院制定并公布转专业实施方案,如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的名额、条件以及考核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学生将附表及相关材料交到拟转入学院→拟转入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参加拟转入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经拟转入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拟转入学院将考核通过的名单汇总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学院上报名单,汇总后报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学校审批同意后,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学生证到转入学院教务办报到,由学院统一收集学生证后交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生正式到转入学院上课。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