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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流程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不予补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就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补办毕业证明书和学士学位证明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请者通过登录学校首页服务大厅(https://e.hunnu.edu.cn/Affairs)或学校档案馆网首页的本科证书补办入口(https://join.hunnu.edu.cn/EntranceIndex.action),进入“办理毕业证明书、学士学位证明书”服务平台,按要求线上提交申请。

2. 档案馆核实信息,调取并上传高考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和毕业生毕业(授学位)登记表等存档材料;

3. 教务处复核所有材料,报学校批准;

4. 教务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学生所选方式发放(或邮寄)证明书。

5. 原则上不受理线下纸质申请,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31-88872217;线上申请技术相关问题,请联系档案馆:0731-8887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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