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珂)我校文化素质教育系列讲座——“至善讲堂”第三讲将于6月1日下午2:30在至善楼学术报告厅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利明将携《法律体系形成后的中国民事立法》登“至善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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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男,1960年生,湖北省仙桃市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利明作为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参与《合同法》等多部法律起草工作,《物权法(草案)》主要起草者之一,获评“中国法治人物”、“中国十大教育英才”、中国法学会“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百场法学家报告会活动“最佳宣讲奖”、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北京市先进工作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
王利明主持完成多项国家重点项目,主要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民法典体系和重大疑难问题研究》,司法部重点项目——《物权的正当性研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疑难问题研究》等。其专著与主编作品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专著主要有《民法新论(上、下)》、《国家所有权研究》、《侵权行为法研究(上卷)》、《民法•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法归责研究》、《物权法研究》、《民法总则研究》、《改革开放中的民法疑难问题》、《违约责任论》、《人格权法》、《民法总论》等;主编《民法教程》、《人格权法新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民法典•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