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2009年元旦放假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3日。其中:1月1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各学院期末考试按原定安排照常进行。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并祝全体师生员工元旦快乐。
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