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发[2009]31号
关于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本学期定于2009年7月6日放暑假,为了尽早做好期末课程考核准备工作,现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院(部)于2009年6月16日前结束所有课程教学,6月17日—7月3日为全校期末课程考核时间。
二、全校公共课程考核安排如下:
考核时间 | 考核课程 |
6月17日上午8:00—10:00 | 大学语文(08级) |
6月17日下午2:30—4:3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7级) |
6月18日上午8:00—10:00 | 高等数学(一)(文科)(08级) |
6月18日下午2:30—4:30 | 心理学(08级) |
6月19日上午8:00—10:00 | 大学英语(二)(08级) |
6月19日下午2:30—4:30 | 大学英语(四)(07级) |
6月22日上午8:00—10:00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理科)(08级) |
6月22日下午2:30—4:30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8级) |
6月24日上午8:00—10:00 | 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理科)(06级) |
6月24日下午2:30—4:00 | 现代教育技术基础(06级) |
9月3日上午8:00—10:00 | 中期专业水平考试(07级) |
三、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将期末考核安排表(一式两份)和公共课程考核人数统计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四、各有关院(部)于6月2日前将本学期期末公共课程考核命题(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学校统一命题格式及要求一式三套)和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命题保密承诺书、双向细目表、命题审定单等材料按A、B、C三套分开装袋密封,最后盖章签字交教务处考试中心,以便统一制卷。
五、各学院6月16日上午8:30-12:00到至善楼保密室领取公共课考核试卷。
六、各学院教务办将公共课程考核后填写好的《考场情况登记表》复印一份自留,原件随考卷交相应公共课程开课院(部)。
七、专业课程考核由各学院在规定考核时间段内自行安排。考核安排应合理,原则上7月3日应安排课程考核。
八、各院(部)任课教师于本学期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将课程考核成绩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另承担有公共课教学任务的院(部)教务办于下个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将所开公共课程考核成绩单一份〔要求有任课教师签名及院(部)公章〕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九、各院(部)要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细则》和《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命题格式及注意事项》等规定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1.课程考核工作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