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武装部: 本学期定于2008年1月21日放寒假,为了尽早做好期末考核准备工作,现将本学期期末考核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院(部)于2007年12月31日前结束公共课程教学,2008年1月3日前结束专业课程教学,1月3日—1月18日为全校期末课程考核时间。 二、全校公共课程考核安排如下:
三、各学院于12月14日前将期末考核安排(一式两份)交考试中心。 四、专业课程考核由各学院在规定考核时间段内自行安排。考核安排应合理,原则上1月18日应安排课程考核。 五、各有关院(部)于12月15日将本学期期末公共课程考核命题和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学校统一命题格式及要求一式三套)、命题保密承诺书、双向细目表、命题审定单等材料按A、B、C三套分袋密封,盖章签字后交教务处考试中心,以便统一制卷。 六、各学院教务办将考核完后填写好的公共课程考核《考场情况登记表》复印一份自留,原件随考卷交相应公共课程教学院(部)。 七、各院(部)要求任课教师于本学期所有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1月25日前)将期末考核成绩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将本学期期末公共课程考核成绩单一份〔要求有任课教师签名及院(部)公章〕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八、各学院不得将公共课程补考放在期末课程考核一同进行。 九、各院(部)要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细则》和《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命题格式及注意事项》等规定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