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习优秀奖条例》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学习优秀奖评选,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方式
学习优秀奖评选以基础课程的考核成绩为依据,旨在引导广大学生加强基础课程与基础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和专业水平。学习优秀奖按课程进行表彰,共分为英语学习优秀奖、计算机学习优秀奖、哲学学习优秀奖、心理学学习优秀奖、大学数学学习优秀奖和作文优秀奖等6个类别。
学习优秀奖评选采取学院初审推荐,学校复试遴选的方式举行。
二、推荐要求
1.被推荐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4)在校期间没有课程补考或重修记录(不含校选课)。
2.因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2019级学生不再修读《大学英语四》,本年度各学院英语学习优秀奖复试人选的推荐不再以《大学英语四》课程考核成绩为依据。各学院自定遴选方案,在2019级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中按不超过学生人数5%(含5%)的名额向学校遴选推荐复试学生。
3.哲学学习优秀奖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19级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
4. 心理学学习优秀奖以《心理学》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19级开设《心理学》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
5.计算机学习优秀奖以《大学计算机应用》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20级开设计算机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按语种级别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名单备注栏请注明语种级别和相应开课学生人数)。
6.大学数学学习优秀奖以《高等数学》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20级开设高等数学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按教材版本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名单备注栏请注明教材版本和相应开课学生人数)。
7.作文优秀奖以《大学语文》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20级开设《大学语文》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汉语言文学和新闻学专业2020级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评选。
三、推荐材料
1.各学院须认真审核推荐资格,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学习优秀奖评选复试推荐表》,学生名单按课程和推荐名次排列,以Excel表格上报,格式如下:
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度学习优秀奖评选复试推荐表
课程名称 |
学院 |
专业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年级 |
成绩 |
名次 |
备注 |
(全称) |
(全称) |
2.《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度学习优秀奖评选复试推荐表》须经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请各学院于10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nsdkszx@163.com。
四、其他
1. 2020-2021学年度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学习优秀奖评选(学科竞赛项目详见附件),名单(备注栏注明获奖类别及等级)由所在学院上报。
2.评选对象以学院为单位推荐,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复试名单,超过推荐比例或不符合推荐要求的予以淘汰,淘汰后有缺额的不再递补。
附件: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