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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学习优秀奖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习优秀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度学习优秀奖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方式
学习优秀奖评选以基础课程的考核成绩为依据,旨在引导广大学生加强基础课程与基础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和专业水平。按照不同课程分为英语学习优秀奖、计算机学习优秀奖、哲学学习优秀奖、心理学学习优秀奖、大学数学学习优秀奖、作文优秀奖和中期水平考试优秀奖等7个类别。
学习优秀奖评选采取学院初审推荐,学校复试遴选的方式举行。
二、推荐要求
1.被推荐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为我校在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4)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
2.英语学习优秀奖以《大学英语四》公共必修课课程考试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依据(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与《大学英语四》课程考试成绩相比取分数较高者),在2014级非英语类专业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
3.哲学学习优秀奖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考试成绩为依据,在2014级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
4.计算机学习优秀奖以《数据库技术与程序设计》公共必修课课程考试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成绩为依据(以《数据库技术与程序设计》课程考试成绩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相比取分数较高者),在2014级、2015级开设《数据库技术与程序设计》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按语种级别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2014级、2015级分开评选,名单备注栏请注明语种级别和相应开课学生人数)。
5.中期水平考试优秀奖以学业中期水平测试成绩为依据,在2014级各专业学生中,分专业按成绩推荐前5参加评奖(每专业设一等奖1人,二等奖1人,三等奖3人)。
6.心理学学习优秀奖以《心理学》公共必修课课程考试成绩为依据,在2014级开设《心理学》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
7.大学数学学习优秀奖以《高等数学》公共必修课课程考试成绩为依据,在2015级开设高等数学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按教材版本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名单备注栏请注明教材版本和相应开课学生人数)。
8.作文优秀奖以《大学语文》公共必修课课程考试成绩为依据,在2015级开设《大学语文》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汉语言文学和新闻学专业2015级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评选。
9.2015-2016学年度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湖南省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学习优秀奖评审,名单(备注栏注明获奖类别及等级)由所在学院一并上报。
三、推荐材料
1.各学院须认真审核推荐资格,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学习优秀奖评选复试推荐表》,学生名单按课程和推荐名次排列,以Excel表格上报,格式如下:
湖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学习优秀奖评选复试推荐表


课程名称
学院
专业
学号
姓名
性别
年级
成绩
名次
备注

(全称)
(全称)



2014




2.《湖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学习优秀奖评选复试推荐表》须经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请各学院于10月14日(星期五)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hnsdkszx@163.com
四、其他
1.评选对象以学院为单位推荐,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2.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复试名单,超过推荐比例或不符合推荐要求的予以淘汰,淘汰后有缺额的不再递补。
3.凡经过评选,获得2015-2016学年度学习优秀奖的,学校将颁发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
4.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10月9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