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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9月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湘教考社字〔2014〕6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切实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语种级别及考试时间

四级:12月20日上午9:00—11:25

六级:12月20日下午15:00—17:25

二、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手册》(2008年版)等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报考:

1.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在校生。

2.我校各类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在校生。

3.我校弹性学制年限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返校生。

4.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本科学生才能报考CET4;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CET4达到425分以上的学生才能报考CET6。

5.考生不得同时报考两个级别。

6.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大学英语>课程考核若干规定》(校行发教务字[2008]259号)报考。

三、报名办法:

采用学生网上预报名与学院现场缴费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1.考生登录湖南省CET报名系统(http://shekao.hneao.cn/cet/),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输入本人信息,经系统验证学籍符合规定的,可以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完成网上预报名。学籍验证未通过的,将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操作。请考生在报名时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个人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0日-10月7日。学生网上预报名成功后于10月8-9日到学院教务办现场缴费和确认。因转校等学籍异动原因无法进行网报的我校在校生于10月8日到本学院教务办进行现场报名。

3.考生缴费后,各学院按学校考试中心分配的帐号和密码登录湖南省CET4、6级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址为:http://www.hneao.cn/cetgl/),各学院务必打印报名信息的校对文本,经考生确认相关内容并签字认可。然后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存档备查,并保留到下一次考试结束后方可销毁。

4.收费标准:四级考试每人26元,六级考试每人28元。学院收齐报名费直接存银行,凭银行卡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科刷卡缴费,凭财务处发票到考试中心核对数据和登记。

5.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反规定乱收费的,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报请学校追究学院领导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照片(电子版)采集: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照片由考试中心直接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请已报考的学生务必核对好教务管理系统中本人照片、身份证等信息。如果有误,请告知学院教务办予以更正。研究生和树达学院学生照片由研究生处和树达学院负责采集报考试中心。照片采集要求及格式见附件。

五、数据核对及上报:

10月9日下午4:00前各学院到考试中心现场登记核对报名数据并确认签字,未网报名单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考试中心,补交照片信息和未网报名单电子版发邮件至考试中心邮箱(kszx@hunnu.edu.cn)。过期不接受补报名。

六、准考证发放:

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由各学院报名负责人统一到考试中心领取。

七、注意事项:

1.报名结束后考生信息不能再作任何修改。

2.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无条件取消报名资格,不予退费。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附1:

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照片采集要求

一、设备要求:

130万像素以上摄像头。

二、背景要求:

背景布选取白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三、成像要求:

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大小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大小为48mm*33mm(高*宽)。

四、灯光要求:

需要摄影灯,一台前灯基本满足要求,最好利用两台侧灯。

五、文件格式及存储要求:

要求各单位统一存储为JPG或BMP格式,图象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不要重新输机,要求从报名数据库中复制,必须保证图象文件名与上报数据库中的身份证号码一致。否则,电子照片就导不进,考生没照片就不能参考。

附2:

关于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工作有关责任事项的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考试中心、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外语考试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考试报名与组考工作,我单位承诺如下事项:

1.我学院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9月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报考,不接受任何社会人员、外单位或外校学生的报名。

2.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费(四级考试每人26元,六级考试每人28元)。

3.负责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与本单位报考学生有关的突发事件。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我学院自愿取消本次及以后的报考资格,承担全部与此相关的违纪责任。

单 位: 公章

经办人:(签名)

学院分管领导:(签名)

二○一四年 月 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