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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普通高校新设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湘教通〔202198号)精神,我校翻译、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环境设计3个本科专业将于今年5月接受省教育厅新设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为做好迎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翻译等3个本科专业相关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其他院领导和专业负责人牵头的各工作小组,切实做到迎评工作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迎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

二、相关学院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修订版)》)。在准确理解和掌握指标体系等级标准内涵和要求的基础上,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撰写自评报告,并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同时,按照自评报告和《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包括2021届本科毕业生的有关材料),并严格依照《评估方案(修订版)》中的二级指标做好材料的整理和分类归档工作(每个二级指标至少准备一个档案盒,每个档案盒内编写好相关附件材料目录),做好现场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相关学院请于2021511日前将学院审定后的自评报告、《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文档一式三份,纸质材料须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交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联系人:刘飞,毛影黛,联系电话:88872844,相应电子材料发送至jyk211@126.com。教务处(评建办)将组织专家对上述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进行检查。

四、由于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是全面评估,涉及部门较多,有关职能部门请配合支持。专业自评期间,教务处(评建办)要加强迎评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范围,对照《评估方案(修订版)》指标体系和要求,积极主动为专业提供迎评指导和有关材料。

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工作事关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大局,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导和实施,共同做好迎评各项工作,确保我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顺利通过。


附件:

 湘教通〔2021〕98号 关于开展2021年普通高校新设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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