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四梁八柱”。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是学校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能力,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重要措施。根据《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和《本科专业优化调整方案》,现就我校2019年专业优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以《湖南师范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优化本科资源配置,强化办学优势与特色,优化本科专业结构布局,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学校本科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发展目标。通过构建专业分级管理体制,明确学院在本科专业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自觉调整、凝练本科专业,减少本科招生专业数量,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学校本科专业办学质量。
二、工作思路与基本原则
以“质量与效益”并重为工作宗旨,按照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思路,突出专业内涵建设,突出办学优势与特色,坚持社会需求与学校办学优势特色相结合,坚持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相结合,坚持学院主动调整与学校统筹相结合,坚持整体设计与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相结合。
学校坚持“扶优、扶强、扶特”,继续加强优势特色本科专业的建设;调整或关停部分实力偏弱、发展乏力且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本科专业;对优化调整后的本科专业,实施重点建设、绩效考核和滚动式评估。
学院要对标国家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和《“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以专业认证和专业综合评价为契机,整合专业资源,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切实提升办学质量和效益。根据专业办学现状,采取撤销、停招或隔年招生的方式调整专业结构(撤销专业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不再招生,不需要接受专业综合评价;停招或者隔年招生专业属于在办专业,需要接受专业综合评价)。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设专业连续五年不招生的,应该主动提出撤销专业。
除了社会急需,国家战略性产业调整等因素需新增的少量专业外,原则上专业只减不增,或先减后增,总量不增,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主动减少招生专业数量、优化调整专业布局的学院,学校在专业优化调整期内不减少该学院招生计划总量。
三、工作安排
1.拟进行专业调整的学院填写《拟调整本科专业办学现状简况表》(附件1),汇总拟调整专业基本情况。
2.学院制定专业优化调整方案。学院根据所办各专业的情况,给出专业调整的方案,说明调整缘由,对拟调整专业在校学生的培养工作做出妥善安排。2019年无调整计划的学院,亦应书面说明。
3.拟定优化调整方案。专业优化调整工作组依据《拟调整本科专业办学现状简况表》和学院专业优化调整方案,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对学校发展与定位的支撑度,拟定专业优化调整方案。专业优化调整方案经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公布。
四、工作要求与材料提交
(一)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各学院应充分认识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和专业优化调整工作的系统性,以学校事业发展为重,以专业内涵建设为重,以学生发展为重,从学校大局出发,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2.专业优化调整必须与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资源优化配置等工作有机结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须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工作过程中,学校允许教师在院内甚至校内流动。对于跨学院的师资变动,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要协调解决好教师流转所涉及的相关资源配置工作,不能影响到相关专业的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维护学校的稳定。
3.在本科专业优化调整期间,确因社会急需、国家战略性产业调整等因素需新增专业,原则上学院需在缩减现有办学专业的基础上申报新专业。
4.鼓励有条件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探索大类招生与培养模式,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宽口径人才培养。
(二)材料提交
1.各学院需提交2019年本学院本科专业优化调整方案,如实填写《拟调整本科专业办学现状简况表》(附件1)。
2.所有材料请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2019年3月2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联系电话:88872844,电子版请发送至jyk211@126.com.
教务处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