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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湖南省“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16年6月,我校汉语言文学、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音乐学、思想政治教育等5个专业获批湖南省“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18]38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上述5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专业应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依据《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和《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目标任务指引》,系统总结项目试点以来在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专业课程体系、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推进教育国际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中期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举措及建设成效、存在问题与不足、下一阶段的改革任务、工作规划等内容。

二、请各试点专业于10月15日前将中期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各一份,经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送教务处2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22615730@qq.com。联系人:刘飞,电话:0731-88872844。

三、中期检查是对试点项目的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考核结果是学校下拨试点专业专项经费和推荐评选各级一流特色示范专业的重要依据,也是湖南省教育厅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请各试点学院高度重视,试点专业负责人认真组织,系统梳理成效与不足,并做好下一步工作规划,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为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各级教学成果申报打下良好基础。

教务处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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