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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总结验收迎检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2年5月,我校化学、英语、法学、教育学四个专业获批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试点周期为3年,至2015年5月改革试点期届满。近日,教育厅下发《关于组织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总结验收的通知》(〔2015〕119号),决定按照立项要求对全部试点专业进行总结验收,为全面总结我校四个项目建设成果,顺利通过验收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方式

验收检查分学校总结验收和教育厅验收检查两个阶段。

1. 学校总结验收。相关专业要对照《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设定的目标和实施方案,认真总结立项以来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以来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可推广经验,每个专业形成一个专题总结报告。

专题总结报告分五部分:(1)专业建设及改革的基本情况;(2)实施的重大改革举措;(3)取得的实际成效、形成的可推广经验(如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突破);(4)专业改革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5)进一步深化专业改革的意见建议等。同时,根据总结报告,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总结验收统计表》(以下简称《试点项目总结验收统计表》),材料收集和数据统计范围为2012年1月—2015年5月。

2. 教育厅验收检查。在学校总结验收的基础上,今年9月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验收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十三五”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数量分配、后续项目建设支持的重要依据。同时,改革试点专业实施情况报告将集中在湖南教育政务网上进行展示。

二、工作要求

1.6月15日前请各专业完成专题总结报告撰写及《试点项目总结验收统计表》填报工作。

2.按照教学团队、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效果、专业办学特色等方面准备好档案材料,同时做好现场迎检的相关准备工作,7月初学校将组织专家到现场考察迎检准备情况。

3.7月-8月,完善、补充相关资料。

4.9月,迎接教育厅现场检查。

5.相关材料请于6月15日前送教学教材研究科,联系电话,0731—88872218,电子版请发送jyk211@126.com

专业建设是本科教学建设的核心内容,做好省 “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迎检工作是推进我校品牌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迎检顺利通过。

附件:

1. 《关于组织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总结验收的通知》(〔2015〕119号)

2. 《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总结验收统计表》

教务处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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