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省教育厅、省学位办将于2015年5月对我校2010年新增设的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2011年新增设的法语、绘画专业进行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时间紧,任务重,为使准备工作更充分,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普通高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湘教通 [2015]10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认真组织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撰写好自评报告,并做好现场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认真学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修订版)》),并按照《评估方案(修订版)》“评估等级标准”收集相关材料(包括2015届本科毕业生的有关材料),并严格按《评估方案(修订版)》中的二级指标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工作(每个二级指标至少准备一个档案盒,每个档案盒内编写好相关附件材料目录)。
三、请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自评报告纸质文档各一份交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联系电话:88872218,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yk211@126.com。在此期间,做好迎评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等各项准备工作。届时,学校将组织专人对迎评工作进行检查。
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工作事关我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大局,请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对我校新设本科专业实地考察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合格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顺利通过。
附件:关于开展2015年普通高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湘教通 [2015]108号)
教务处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