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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师范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校行发〔20196号)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校行发教务字〔20198)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程申报

(一)立项范围和数量

为打造线上一流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奠定坚实基础,面向全校立项建设20门左右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其中专业课程约占2/3,其他课程约占1/3)。申报课程须为纳入我校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理论课程,线上教学时间在32学时以内,且超过总学时的50%。鼓励以课程群或跨专业通过协同的形式建设在线开放课程。

(二)建设任务

立项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应保证在20201230日前完成课程建设任务(包括课程视频及相关教学资源)并在相应的课程平台上线使用。

(三)建设要求: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团队热爱教学,教改意识强。1)课程负责人应为正式聘用的教师,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师风好,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2)课程团队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的正常有序运行。(3)课程团队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根据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要求,探索课程教学组织新模式,构建教与学新型关系,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体现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内容契合课程目标,导向正确,能寓价值观引导入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学院党委要对课程团队成员情况以及课程政治导向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

课程资源应包括课程介绍、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授课视频、演示文稿、教学课件、课程公告、测验和作业、考试等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以及满足高校教学和学习者自主学习需求的参考资料。

6.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突出学生中心地位。通过课程平台,教师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反馈及时,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8.教学效果好,产生一定影响。课程能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共享,有一定数量的在线学习人数,线上线下应用结合效果较好,能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四)申报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课程负责人需填报《湖南师范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1,电子档)及申报书审批意见页签字盖章纸质版,无须提交教学视频。

2.学院择优限额推荐。学院要对课程团队成员情况以及课程政治导向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鼓励学院在开展院级在线课程立项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课程。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学院汇总个人申报书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档和电子档)。

3.学校评审立项。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立项将根据评审情况分为普通项目和重点项目。

(五)支持保障

校级在线开放课程采取先立项建设后验收的方式,建设验收合格后授予湖南师范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称号。对于被立项的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经费资助。各学院应给予立项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相应的配套经费,确保课程质量。课程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制作经费,制作公司须具有资质和国家认可的课程发布平台,并经学校审定的专业公司。学校和学院在课程运行时对教学绩效、工作量计算予以适当倾斜。

 

二、认定课程申报

所有学校立项的在线开放课程(包括校级立项的学院自筹经费课程)结项需经过认定,已通过省级、国家级认定的课程视同通过学校认定,对于立项后无客观原因经多次延期仍达不到认定要求的课程,学校将撤销其立项,追回相关经费,且三年内限制课程负责人申报同类项目。对于学校未立项但已自主完成建设的课程,可申请认定为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申请认定的条件为:按照在线开放课程标准完成建设,在中国大学慕课、智慧树等国家认可的慕课平台上线并完成至少1个周期的教学。申请校级在线开放课程认定需提交《湖南师范大学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请表》(附件3),经学校审定后予以公布。

 

三、材料提交

请以学院为单位在720日前将个人申报书和对应立项申报汇总表、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jyk211@126.com,签字盖章的立项汇总表、课程立项申报书审批意见页、课程认定申请表课程负责人承诺及学院审批意见页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不受理任何个人材料。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 毛影黛  联系电话:88872218

学校课程资源平台技术问题请咨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汤清明  联系电话:88872249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书

2.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

3.湖南师范大学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请表

 

教务处

202077日 

 

 附件1-2 立项申报书和立项汇总表.docx

 附件3 湖南师范大学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请表.docx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