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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建设与改革,推动教学信息化建设,学校决定启动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是全校各本科专业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课程,以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量大面广的专业主干课和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为重点。

2、课程负责人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主讲教师必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3、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文件齐全。

4、选用或自编了高水平教材。

5、教学队伍规模适度,年龄、知识和学历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整体水平较高,满足教学需要。

6、教学效果突出。课程负责人在最近一次的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中成绩不低于90分,课程组其他成员当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85分以上的达到80%。

二、材料要求

1、精品课程以院(部)为单位推荐申报,不接受教师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鼓励跨院(部)联合申报精品课程。

2、参与申报的课程必须认真准备并提交:①《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②反映课程负责人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的教学录像三讲(每讲时间不少于40分钟,要求音像清晰,播放流畅。制作标准参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附件4)),③关于课程教学科研及教改、教学成果、教学质量等情况的支撑材料一份。经院(部)初评,汇总后于12月11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

申报课程的全部材料必须装在一个牛皮档案袋内并加贴封面,超过一袋的不予受理。未及时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教学视频数量不足或缺乏支撑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请各院(部)教务办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2014年度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评审与资助

1、为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前已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同名校级双语课程和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负责人,均不得担任2015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负责人。课程内容、课程团队与上述立项课程重合度较高的,不再重复立项。请各院(部)严格对照评审条件做好审查工作,避免重复申报。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程立项为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并给予资助。

3、获得立项的课程须在学校新的课程服务平台建好后,及时完成课程网站建设,做好课程资源的完善与共享。

相关问题请咨询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联系人:李漓,联系电话:88872844,电子邮箱:jyk211@126.com

附件:1.《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1: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2.《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doc

3.《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评估指标》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评估指标.doc

4.《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附件4: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doc

教 务 处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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