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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校级精品课程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强化立项课程管理,促进精品课程的后续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学资源库建设,推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应用与课程信息化建设与改革,学校决定对往年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开展复核及转型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本次复核的对象为2006、2007年度立项且课程负责人无异动的校级精品课程,已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精品课程复核的课程视为已通过学校复核。

课程负责人退休、调离本校或其他异动的课程,须出具课程负责人异动情况说明,由教学副院长(部主任)签名并加盖院(部)公章,可自愿参与复核。

二、复核内容

1、主讲教师(含课程负责人)近三年来教学和学术研究情况;

2、教学内容和教材更新情况;

3、授课录像及其他教学资源的建设情况;

4、精品课程的建设及共享情况,辐射面与共享效果、用户反馈意见等;

5、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包括省、校和院系对该课程的投入和政策支持等);

6、课程建设及共享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加强建设与共享的打算。

三、复核方式及要求

1、各课程团队须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复核申请表》,对课程立项以来的建设改革措施、成效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文字材料(不超过3000字);

2、课程基本资源应较为系统完整,课程教学录像学时数不低于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教案、教学课件等教学资源应全部完成建设。能系统反映本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教学设计、课程资源配置和应用,充分反映课程改革成果,展现课程团队教学风采;

3、除与教学内容对应的基本资源外,还需建设部分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的课程拓展资源,且具有通用性、易用性、交互性、科学性和可扩展性;

4、课程团队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改革,完成以教师为服务对象到以高校学生与教师为服务对象并兼顾社会学习者的转变;

5、请各院(部)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精品课程对照复核内容进行检查,于12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及相应的电子版至教学教材研究科:①《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复核汇总表》;②《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复核申请表》(一式三份);③体现教学改革与学术研究成果、教学效果的附件;④课程录像等资源光盘;⑤课程建设总结材料。所有材料须装入资料袋,外贴《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复核申请表》封面,多于一袋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漓,联系电话:88872844,电子邮箱:jyk211@126.com

四、复核结论

1、在各院(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结论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对于主讲教师队伍稳定并有发展、教学建设成绩显著、教学资源较为丰富、示范作用明显的课程,继续保留精品课程称号并给予进一步资助;对于课程建设有一定成果但还未达到复核要求的,应加大课程整改力度,参与下一年度复核,复核通过的继续保留精品课程称号并给予进一步资助;对于教师队伍弱化、教学建设和改革没有实际进展的课程,学校将取消其精品课程称号,停止资助。

2、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精品课程复核的课程,学校已配套资助了复核经费,不再重复资助。

3、所有通过复核并获重新资助的课程要按照资源共享课的要求继续建设,学校新课程资源平台投入使用后,须按照学校要求转型升级为资源共享课。

教 务 处

2014年11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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