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发[2012]65号
各相关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6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做好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必须是全校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教师教育类课程,按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中各学段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所对应的“建议模块”,重点建设共通性课程(各学段教师教育均开设的模块课程)、紧缺性课程和教育实践类课程。2、课程负责人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主讲教师必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3、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齐全。4、选用或自编了高水平教材。5、教学队伍规模适度,年龄、知识和学历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整体水平较高,满足教学需要。6、教学效果突出。课程负责人在最近一次的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中成绩不低于90分,课程组其他成员当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85分以上的达到80%。
二、建设要求
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课程应依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等标准,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三、申报程序
1、由各院(部)组织向学校申报。
2、参与申报的课程必须认真准备并提交:①《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3);②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的教学录像三讲(每讲45分钟,其中至少一讲为课程负责人讲授),课程全程教学录像提交时间以教育部后续传达的文件精神为准,制作标准参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详见教育部官方网站高教司主页“本科教学工程”栏目);③关于课程教学科研及教改、教学成果、教学质量等情况的支撑材料一份。经院(部)初评,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
一门课程的全部申报材料必须装在一个牛皮档案袋内并加贴封面,超过一袋的不予受理。未及时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请各院(部)教务办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汇总表》(附件4)。
学校将在申报的课程中择优立项一批校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2012年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从已立项的校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和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中遴选产生。
具体申报要求参见《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相关问题请咨询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联系人:谢燕,联系电话:88872844,电子邮箱:jyk211@126.com。
附件: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