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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数字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加速教育数字化转型,学校拟依托数字教材制作中心,开展数字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立项一批校级数字教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支持的数字教材是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学校数字教材制作中心开发建设的能够以视听化、互动式的方式开展教育教学的新形态教材。

本年度为首次立项数字教材,立项范围为适用于我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各层次教学的课程教材,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等项目支撑的教材。

二、立项要求

1.教材项目负责人为我校正式教师;

2.教材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具有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时代性;

3.教材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综合运用多种介质,创新教材形态;

4.教材应与时俱进,反映先进教学理念,推动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体现启发式教学、探究式教学要求,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深入学习。

5.教材应具有实效性、互动性、实用性,能够促进知识的创新与共享。

6.已立项校级规划教材但未结题者,可转数字教材进行结题,但不另外给予经费支持。

三、经费支持

2023年拟支持建设30种数字教材(不含已立项未结题的教材)。每项数字教材资助5万元,用于教材设计、制作与出版等。

四、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数字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1)

2.学院推荐。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材的对教材的内容、主编及团队成员进行政治把关,充分论证和审查,进行审核把关,签署明确意见后,确定推荐教材名单,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数字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确定最终立项建设名单。

 五、建设管理

1.数字教材设计制作周期为1年,立项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即2023年立项的项目完成时间为2025年。如期或提前结题者,按学校文件在教学绩效中给予相应奖励。

需要延期的,由主编提出书面汇报并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延期一年。如无适当理由,未按照学校规定的期限出版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且主编3年内不得申请学校教材建设项目。

2.此次立项的数字教材可依托学校数字教材制作中心进行开发制作。若项目负责人拟进行数字教材出版,出版单位由本人联系确定,原则上应选择本领域影响力大的出版社及行业重点出版社。

3.项目结题以正式出版教材为完成形式。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根据教学实际和教学改革需要,对申报教材进行严格评审,建设好体现学科和课程优势与特色的数字化教材,宁缺毋滥。

2.学院提交附件1、附件2和所有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3)。附件12一式三份,附件3每人一式一份。

3.每种教材的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表面贴申报书封面),电子版发送至jcb@hunnu.edu.cn

申报截止时间:2023615

申报地址:教务处教材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家慧、杨洋,电话:88872223



附件:

 附件1 湖南师范大学数字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docx

 附件2 湖南师范大学数字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 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docx

 附件4 数字教材有关介绍.pdf




教务处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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