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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推动新时代高质量教材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和2019年校级规划教材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处发〔2021102学校决定对2021年已立项49种(详见附件1)校级规划教材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为2年,到期未能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湖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2),并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延期一年。如无适当理由,未按照学校规定的期限出版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学校教材建设立项项目。

2.项目结题以正式出版教材为完成形式。项目负责人将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及新出版的样书2本交教务处作为结题材料。每个项目用单独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立项教材名称。

结题材料请于113前进行报送报送地址:教务处教材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72223


附件: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名单.docx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申请书.docx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10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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