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5〕118号)及《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3〕127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推荐工作,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1.项目研究团队要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实际,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紧密关注当前高等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围绕推进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突出问题展开研究。
2.校级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请各院(部)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标(附件一)组织申报,超额申报的项目概不受理。
3.推荐至省教育厅的项目在本次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产生,申报人不得直接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4.主持在研校级、省级项目尚未结题(包括本次申报结题)的教师,本次不能申报新的校级项目,请各院(部)在推荐时认真审核,否则取消后不予增补。
5.每位申报人仅限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一个项目。初级职称者申报须具有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经历。
6.我校今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的指标数为27项,其中普通项目20项,成人教育项目2项,公共外语项目3项,独立学院项目2项。
7.独立学院项目请各院(部)教师单独向树达学院申报,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的教改问题并由独立学院的专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承担。成人教育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教改问题,并由专职成教工作者或任课教师承担。
8.为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各单位申报的普通教育和公共外语项目中,应至少含课程建设改革方面的项目1项,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信息化课程建设项目和研讨式教学方法探索的项目。成人教育项目原则上应为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
9.学校确立的项目和推荐至教育厅的项目均向一线教师倾斜,一线教师申报的项目将占立项和推荐总数的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各院(部)在本单位初审时请按此比例严格把关。
10.为切实加强普通高校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在推荐至教育厅的20项普通教育项目中,学校将至少推荐3项关于推进校企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重点支持校企合作育人的教研教改项目;申报指标数量4个以上的院(部)至少推荐一项此类项目。
11.为强化和弘扬我校教师教育特色,学校将评选立项一批教师教育改革研究专项,研究内容必须针对师范生培养,研究团队一般应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与,须紧密结合各层次、各类型教师教育实际,在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以及师资队伍等方面开展研究。
12.学校评审时将对普通项目、课程建设改革项目、实践教学项目、公共外语项目、成人教育项目、教师教育项目等6类项目进行区分,各单位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汇总表”(附表4)中注明。上述6类项目均纳入学校统一规划与评选,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及经费资助均同等对待。
三、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依照省教育厅要求,所有承担校级、省级项目的负责人均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2.学校将对2012年以前(含2012年)立项的校级项目、2011年以前(含2011年)立项的省级项目及2014年结题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并将省级项目结题情况上报省教育厅。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报告书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项目到期应该结题而未能结题的,主持人须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仍不通过的,学校3年内不再受理项目负责人申报的新项目。
四、表格填写及材料受理要求
(一)校级项目申报及检查、结题须相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校级项目者填写附表1《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
2.接受校级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者填写附表2《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一份)。
3.接受校级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附表3《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
(二)省级项目申报及检查、结题须相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推荐,参与省级项目评审的填写附表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公共英语项目一式四份,其他项目一式两份)。
2.接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者填写附表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一份)。
3.接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附表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并代拟学校审核意见,以白色铜版纸包装(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项目申报时,申报人可根据教学实际自拟选题,也可参照《2015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考选题》(附件二)确定选题。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的材料须符合文件要求,用统一的牛皮纸文件袋装好,并在正面粘贴申请书(结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封面。所有材料须经院(部)推荐后统一提交,个人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2.各院(部)须如实填写汇总表(含校级、省级的申报、中期、结题),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申请汇总表。
3.上述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佐证材料除外)请于5月4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本部:李漓,电话:88872844,电子邮箱:jyk211@126.com;
树达学院:徐欢,电话:88871987,电子邮箱: 1895835@qq.com。
附件:
一、2015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标分配表
二、2015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考选题
三、相关表格:
校级表格:
1.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3.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4.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5.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6.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省级表格: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10.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1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