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完善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及时掌握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确保各项研究项目按计划顺利完成,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05年及2005年以前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以前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报告书(附表1),并附佐证材料。
二、2005年立项的校级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中期报告书(附表2)。若已提前完成各项研究工作也可以申请提前结题验收,并填写题报告书(附表1)及附佐证材料(无须再填写中期报告书)。
三、院(部)须对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报告书以及中期报告书进行认真审核,并填写相应的汇总表(附表3、附表4),盖院(部)公章,统一交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
四、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各一份。相关附表请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jwc.hunnu.edu.cn/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应超过三年,项目的资助经费仅限用于项目的研究。学校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的结论,将作为对该项目进行经费追加和项目负责人下次是否具备申报资格的重要依据。对于不能按计划完成的,或挪用研究经费的,学校将中止对该项目追加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下次申报的资格。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实践指导与理论支持。加强对研究项目的立项与管理,是保证研究成果促进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附表1:《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表2:《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附表3:《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汇总表》
附表4:《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汇总表》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