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定位、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结合《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3年工作要点》等工作安排,加快新文科、新工科、新医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系统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立项一批教育教学综合改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基本要求。教育教学综合改革项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着眼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新趋势,立足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针对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开展探索研究和实施综合改革。项目既要有理论创新,又要有实践可行性,要真改实改,以新理念、新思路、新模式、新举措优化人才培养体系,传承创新,打造人才培养亮点和特色,为孵育省级、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奠定结实基础。
2. 主持人条件。项目主持人应具有教授职称,能带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和一流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二、项目类型
1.“四新建设”引领下的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深入推进新文科、新工科、新医科建设,强调交叉融合再出新,加强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特色学院建设,深入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深化培养机制创新,依托“双学位”“辅修学位”“辅修专业”“微专业”等机制,构建跨学科的“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医学+X”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持续深化专业综合改革,全面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2. 教师教育综合改革项目
主要面向教师教育领域,以培养“四有”好老师为宗旨,面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重大需求,聚焦培养卓越教师标准,破解产出评价等关键问题,就卓越教师培养、基于三级认证的示范性教学改革、公费师范生(优师生)培养质量提升等,对标改革创新,强化实践实效,形成优势特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教师教育创新同频共振,促进师范专业高质量发展。
3.“大思政”综合改革项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入相关专业课程。细化普通本科专业类课程思政教学指南,完善专业类、专业、课程不同层面课程思政教学重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育人等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课程思政优质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共享。
4. 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项目
聚焦国家战略和关键产业发展急需,加强战略紧缺和新兴交叉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完善选拔方式,建立健全拔尖学生发现培养机制。构建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实验区”,打造科教融合、产教协同、国际合作的协同培养体系,致力培养破解关键技术领域“卡脖子”难题的原创性人才。
5. 其他
包括加快数字化转型,利用现代数字技术,推进基础学科和“四新”关键领域核心课程、核心教材的体系化建设;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建设卓越质量文化,构建一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纵深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创新创业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等。
三、立项与资助
1. 限额推荐。本次共立项20项左右,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2项,鼓励跨学院、学科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2. 择优立项。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同意后予以公布。立项项目将作为本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的重点项目候选对象优先推荐参评省级项目。
3. 经费资助。学校对本次立项的教育教学综合改革项目,每项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
四、结项要求
1. 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结题时至少发表一篇教改论文,并在专业、课程、教材等方面有相关的改革实践成果。
2. 不能在限期内通过验收的项目将收回相关经费,并且项目主持人在往后3年内不得再申报教改项目。
五、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人填写《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1)《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项目申请书汇总表》(附件2),应在“项目类别”栏,明确各项目类型:四新建设项目、师范教育项目、课程思政项目、基础拔尖项目、其他项目等。
2.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5月22日前提交项目申请汇总表EXCEL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项目申请书PDF电子版。
所有材料须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个人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飞,李婧 电话:88872218,电子邮箱:jyk211@126.com。
附件:
附件1: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 .docx
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