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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4〕101号)及《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3〕127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推荐工作,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1.项目研究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合学校本科教学实际,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紧密结合当前高等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围绕本科教育教学发展与改革的突出问题开展;

2.校级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请各院(部)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标(附件二)组织申报,超额申报的项目概不受理;

3.推荐至省教育厅的项目在本次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产生,申报人不得直接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4.主持有校级、省级项目尚未结题者(包括本次申报结题),本次不能申报新的校级项目,请各院(部)在推荐时认真审核,否则取消后不予增补;

5.每位申报人仅限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一个项目。初级职称者申报须具有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经历;

6.我校今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的指标数为28项,其中普通项目23项(含树达学院2项),成人教育项目2项,公共外语项目3项;

7.学校确立的项目和推荐至教育厅的项目均向一线教师倾斜,一线教师申报的项目将占立项和推荐总数的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各院(部)在本单位初审时请按此比例严格把关;

8.为重点推进研讨式课堂教学改革,在推荐至教育厅的项目中,学校将至少推荐1项关于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9.为切实加强普通高校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在推荐至教育厅的21项普通教育项目(不含树达学院)中,学校将至少推荐5项用于推进校企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重点支持校企合作育人的教研教改项目;申报指标数量4个以上的院(部)至少推荐一项此类项目;

10.为强化和弘扬我校教师教育特色,自2014年起,设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师教育改革研究专项,每年评选立项一批教师教育改革研究专项。申报教师教育改革研究专项须紧密结合各层次、各类型教师教育教学实际,在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以及师资队伍等方面开展研究。鼓励我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合作开展研究,推动职前教师培养与中小学教育实际的融合。

二、申报项目类型说明

学校评审时将区分以下6类项目,各单位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汇总表”(附表④)的备注栏注明项目类型。

1.一般教改项目;

2.校企合作项目;

3.研讨式课堂教学项目;

4.公共外语项目,公共外语项目申报仅面向承担大学英语公共课教学的教师;

5.成人教育项目,成人教育项目必须由从事成人教育教学与管理的教师申报,且研究内容主要针对成人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究;

6.教师教育项目,教师教育项目必须由从事教师教育教学与管理的教师申报,研究内容针对师范生培养。

上述6类项目均纳入学校统一规划与评选,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及经费资助与其他项目同等对待。

三、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依照省教育厅要求,所有承担校级、省级项目的负责人均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2.学校将对2011年以前立项的校级项目及2010年以前立项的省级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并将省级项目结题情况上报省教育厅。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报告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结题的,主持人须提交书面报告陈述延期理由;

3.承担校级项目的院(部),其单位的所有项目最终完成率低于80%的,学校将在下一年度的申报中削减申报新项目的名额;低于60%

的,取消本单位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

四、表格填写及材料受理要求

(一)校级项目申报及检查、结题须相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校级项目者填写附表①《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

2.接受校级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者填写附表②《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一份);

3.接受校级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附表③《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

(二)省级项目申报及检查、结题须相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推荐,参与省级项目评审的填写附表⑤《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公共英语项目一式四份,其他项目一式两份);

2.接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者填写附表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一份);

3.接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附表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

项目申报时,申报人可根据教学实际自拟选题,也可参照《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考选题》(附件二)确定选题。

(三)各单位提交材料要求:

1.汇总后的校级项目申请书;

2.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申请汇总表(附表④)(须注明上述六类项目)一份;

3.省级、校级项目中期报告书;

4.省级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

5.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

6.每项材料须用统一的牛皮纸文件袋装好,并在正面粘贴申请书(结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封面,反面粘贴袋内材料目录;

7.以上所有材料都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支撑材料除外),并于4月2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872844,联系人:李漓,电子邮箱:jyk211@126.com

附件:

一、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标分配表

二、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考选题

三、相关表格:

①《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②《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③《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④《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⑤《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教 务 处

2014年4月10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