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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了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入到教学改革中来,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和《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3〕3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省教育厅于2012年7月颁布了新修订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附件一),对教改项目的立项管理制定了若干新的规定,各院(部)及相关申报人要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吃透文件,领会精神,按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2. 本次校级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学校根据每个院(部)专任教师人数将项目申报指标(附件二)分配至各院(部),请院(部)严格按指标申报,超额申报的项目概不受理。

3. 推荐至省教育厅的项目在本次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产生,申报人不得直接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4.主持有校级、省级项目尚未结题者(包括本次申报结题),本次不能申报新的校级项目,请各院(部)在推荐时认真审核,否则取消后不予增补。

5.每位申报人仅限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一个项目。

6.教育厅给学校的指标为25项,其中普通项目20项,成人教育项目2项,公共外语项目3项。

7.学校确立的项目和推荐至教育厅的项目均向一线教师倾斜,一线教师申报的项目将占立项和推荐总数的2/3以上(有行政职务人员不能计入教学一线),各院(部)在本单位初审时请严格把关。

8. 为重点推进研讨式课堂教学改革,在推荐至教育厅的项目中,学校将至少推荐1项关于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9. 为切实加强普通高校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在推荐至教育厅的20项普通教育项目中,学校将至少推荐7项用于推进校企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重点支持校企合作育人的教研教改项目。

10.为鼓励省内对口支援学校积极开展合作,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可与省内对口支援学校联合申报最多2项合作研究项目,不占学校限额指标。鼓励相关院(部)积极开展此项合作研究。

二、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依照教育厅要求,从今年起所有承担校级、省级项目的负责人均应递交年度进展报告;学校将对2000-2008年所有的省级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并将省级项目结题情况报教育厅(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主持人须递交书面报告陈述延期理由)。

2.承担校级项目的院(部),其单位的所有项目最终完成率较低的,学校将在下一年度的申报中削减申报新项目。请各院(部)督促校级、省级项目主持人按时结题。

三、其他说明

学校评审时将区分以下6类项目,各单位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汇总表”(附表④)的备注栏注明项目类型。

1.一般教改项目;

2.校企合作项目;

3.研讨式课堂教学项目;

4.公共外语项目,公共外语项目申报仅面向承担大学英语公共课教学的教师;

5.成人教育项目,成人教育项目必须由从事成人教育教学与管理的教师申报,且研究内容主要针对成人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究;

6.对口支援项目。

上述6类项目均纳入学校统一规划与评选,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及经费资助与其他项目同等对待;

四、表格填写及材料受理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填表要求

1.申请校级项目者填写附表①《2013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份)。

2.本次校级立项后推荐至省教育厅的项目填写附表⑤《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般项目为一式两份,公共外语项目为一式六份)。

3.接受校级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者填写附表②《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一份)。

4.接受校级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附表③《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

5.接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者填写附表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一份)。

6.接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附表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

项目申报时,申报人可根据教学实际自拟选题,也可参照《2013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考选题》(附件三)确定选题。

(二)各单位提交材料要求:

1.汇总后的校级项目申请书;

2.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申请汇总表(附表④)(须注明上述四类项目)一份;

3.省级、校级项目中期报告书;

4.省级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

5.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

6.每项材料须用统一的牛皮纸文件袋装好,并在正面粘贴申请书(结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封面,反面粘贴袋内材料目录;

7.以上所有材料都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支撑材料除外),并于3月7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872844,联系人:谢燕。

附件:

一、《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

二、2013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考选题

三、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标分配表

四、相关表格:

①《2013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②《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③《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④《2013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⑤《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湖南师范大学

2013年2月28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