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籍学生
本人书面申请→学院教务办按规定格式出具该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院教务办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教务处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并签字后到教务处办公室盖章。
2、历届毕业学生
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档案馆出示学习成绩证明并加盖档案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