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首次报名结束后,因部分专业报名人数少于最低开班人数而停开没被录取的;因选拔人数没达到开班要求停开而没被录取的;因录取人数有限而落榜的,可再次选报相关专业。选报时间6月13日---14日。逾期不再受理。选报专业如下:
学 院 |
辅修专业/辅修学位 |
辅修学位类别 |
联系方式 |
01教育科学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理学 |
0731-88872362 |
02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0731-88872509 |
03历史文化学院 |
历史学 |
历史学 |
0731-88872592 |
04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 |
0731-88872462 |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