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校发〔2020〕2号
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下半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
各分党校:
现将2020年下半年学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第6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安排
(一)主办单位:校党校主办,各分党校承办
(二)培训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时间:9—12月,12月初举行结业考试。
(四)培训内容: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
(五)培训流程
1.学员选拔及开班式。
2.课堂教学:共11个专题,每次90分钟。
专题一、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
专题二、坚持党的指导思想,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专题三、明确党的纲领,为实现最高理想和现阶段目标努力奋斗;
专题四、增强组织观念,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专题五、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纪弘扬党风;
专题六、厘清入党条件,强化党员义务权利意识;
专题七、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
专题八、学习光辉党史,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网络直播)
专题九、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
专题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专题;(校党委委员专题党课)
专题十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络直播)
3.自学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选编;
《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1848年2月)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为人民服务》(毛泽东,1944年9月8日);
《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刘少奇,1939年7月);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2017年10月18日);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出版社,2018年5月);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习近平,2012年11月19日);
《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7年8月);
《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学习出版社,2014年1月);
《中国共产党创立之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7月);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二卷)(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1949—2019)》(当代中国出版社,2019年9月);
《新中国70年》(当代中国出版社,2019年12月);
改革开放史;
社会主义发展史;
湖南师范大学校史;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0年6月7日发布);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2014年5月28日)。
4.分组讨论:由各小组组织,做好记录。共4次,每次120分钟。
⑴如何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⑵入党积极分子应如何树立共产主义理想,积极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⑶如何做遵守党的纪律、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模范?
⑷如何对照标准,创造条件,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5.社会实践:由各分党校组织,作好记录,共3次。
要求开展“四个一”活动:开展一次义务劳动;组织一次参观学习;出一期学习专刊;举办一次学习汇报会。
6.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共3篇,每篇1500字以上。
⑴如何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⑵如何学习遵守党章,做合格共产党员?
⑶参加培训的收获与体会。
7.结业考试:90分钟,全校统一考试。
8.结业式。
9. 12月20日前办理结业手续。
二、第1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工作安排
(一)主办单位:根据校党校专门教学计划,由校党校、各分党校共同组织实施。
(二)培训对象:党员发展对象
(三)培训时间:10—11月,11月上旬举行结业考试。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见第1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计划。
三、第34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工作安排
(一)主办单位:根据校党校专门教学计划,由校党校、各分党校共同组织实施。
(二)培训对象:预备党员
(三)培训时间:10—11月,11月中旬举行结业考试。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见第34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计划。
四、教职工和学生党员常规学习教育、新上岗党支部书记及委员教育培训、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等相关教育培训,由各分党校按相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1.各培训班执行校党校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统一使用校党校指定的教材,由校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考试、颁发结业证书。
2.各分党校必须根据校党校的相关要求,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计划安排未经校党校审核通过,不能开班。
3.校党校和各分党校要严格管理,确保培训质量。要精心组织好各个培训环节:要举行开班式和结业式;要严肃培训纪律,严格做好考勤,认真督促学员按要求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将培训态度、考勤情况、社会实践、学习心得体会和结业材料撰写情况等作为学员结业的重要参考指标。
4.各分党校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2014年5月28日)等文件要求,进行学员资格审核,严把学员选拔关。
5.校党校和各分党校要认真建好培训台账,及时将培训资料进行归档。
6.校党校协调安排校领导讲专题党课工作,并做好新闻报道等相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学习宣讲。
7.校党校对培训方案、教学安排、课堂纪律、教师教案、培训环节执行情况、考勤情况、工作台账等进行全程检查督导。
8.校党校要认真审核学员结业材料,严把结业关。
湖南师范大学党校
202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