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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做好本学期本科生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开学时认真落实每位学生的学籍状况,并通知学生按时完成注册工作。

二、本学期在校学生(含2023级新生)系统注册截止时间为202392717:00,学生需在该时间段内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jwglnew.hunn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数,首次登陆请及时修改密码)办理网上电子注册手续,并将学生证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院加盖注册章。学生证遗失者可先在网上进行电子注册,补办学生证后再行加盖注册章。网上电子注册手续办理后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三、学生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前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时间不得超过四周。暂缓注册期间学生可申请参加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已申请生源地贷款或获得其他形式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将相关手续报至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由资助管理中心将名单提交信息化办平台后可直接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办理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期间已办理好缴费等相关手续的学生可向学院教务办申请办理代注册手续。

四、如有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请学院与学生及家长取得联系,并以函件形式告知相关情况。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予以退学处理。

五、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申请复学的学生,应在办理好复学手续后及时注册。如有逾期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请学院与学生及家长取得联系,并以函件形式告知相关情况,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者,予以退学处理。

六、请各学院统计各年级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并填写《2023-2024第一学期学生注册情况统计表及未注册学生名单》(见附件)于928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

七、请各学院尽快核准学工部门提供的新生未报到名单并逐一联系学生、家长落实原因,并填写《2023级新生未报到注册(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于92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教务处学籍科。其中放弃入学资格的请联系学生填写《新生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并保留好通话、微信联系等证据,因病或参军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请在汇总表中备注好原因,并请学生尽快到各学院教务办填写《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学院签字盖章后一并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办理手续。特别提醒:该名单将作为教育部学信网新生电子注册(含注册学籍、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以及校内注册等重要工作的依据。

八、若在注册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0731-88872217)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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