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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湖南师范大学学习优秀奖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习优秀奖条例》及《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学习优秀奖评选,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方式

学习优秀奖评选以基础课程的考核成绩为依据,旨在引导广大学生加强基础课程与基础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和专业水平。学习优秀奖按课程进行表彰,共分为英语学习优秀奖、计算机学习优秀奖、哲学学习优秀奖、心理学学习优秀奖、大学数学学习优秀奖和作文优秀奖等6个类别。

学习优秀奖评选采取学院初审推荐,学校复试遴选的方式举行。

二、推荐要求

1.被推荐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4)在校期间没有课程补考或重修记录(不含校选课)。

2.英语学习优秀奖以《大学英语四》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17级非英语专业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

3.哲学学习优秀奖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17级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

4.计算机学习优秀奖以《大学计算机应用》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18级开设计算机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按语种级别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名单备注栏请注明语种级别和相应开课学生人数)。

5.心理学学习优秀奖以《心理学》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17级开设《心理学》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

6.大学数学学习优秀奖以《高等数学》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18级开设高等数学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按教材版本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名单备注栏请注明教材版本和相应开课学生人数)。

7.作文优秀奖以《大学语文》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18级开设《大学语文》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汉语言文学和新闻学专业2018级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评选。

三、推荐材料

1.各学院须认真审核推荐资格,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学习优秀奖评选复试推荐表》,学生名单按课程和推荐名次排列,以Excel表格上报,格式如下:

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度学习优秀奖评选复试推荐表  


课程名称      
学院      
专业      
学号      
姓名      
性别      
年级      
成绩      
名次      
备注      

(全称)      
(全称)      








2.《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度学习优秀奖评选复试推荐表》须经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其他  
1. 20182019学年度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学习优秀奖评选(学科竞赛项目详见附件),名单(备注栏注明获奖类别及等级)由所在学院上报。  
2.评选对象以学院为单位推荐,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复试名单,超过推荐比例或不符合推荐要求的予以淘汰,淘汰后有缺额的不再递补。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9月25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