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习优秀奖条例》及《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学习优秀奖评选,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方式
学习优秀奖评选以基础课程的考核成绩为依据,旨在引导广大学生加强基础课程与基础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和专业水平。学习优秀奖按课程进行表彰,共分为英语学习优秀奖、计算机学习优秀奖、哲学学习优秀奖、心理学学习优秀奖、大学数学学习优秀奖和作文优秀奖等6个类别。
学习优秀奖评选采取学院初审推荐,学校复试遴选的方式举行。
二、推荐要求
1.被推荐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4)在校期间没有课程补考或重修记录(不含校选课)。
2.英语学习优秀奖以《大学英语四》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17级非英语专业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
3.哲学学习优秀奖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17级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
4.计算机学习优秀奖以《大学计算机应用》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18级开设计算机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按语种级别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名单备注栏请注明语种级别和相应开课学生人数)。
5.心理学学习优秀奖以《心理学》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17级开设《心理学》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
6.大学数学学习优秀奖以《高等数学》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18级开设高等数学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按教材版本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名单备注栏请注明教材版本和相应开课学生人数)。
7.作文优秀奖以《大学语文》公共必修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在2018级开设《大学语文》公共必修课的学生中,推荐成绩排名在前5%的学生;汉语言文学和新闻学专业2018级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评选。
三、推荐材料
1.各学院须认真审核推荐资格,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学习优秀奖评选复试推荐表》,学生名单按课程和推荐名次排列,以Excel表格上报,格式如下:
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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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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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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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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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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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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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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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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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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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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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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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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