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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师教育选修课选课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师教育选修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安排

(一)选课网址:

学生选课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网址:http://202.197.122.10)。请各学院教务办及时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学生,确保选课成功。

(二)选课时间:

1.咸嘉湖校区本科生选课开始时间:913(周三)18:00(仅限开设在咸嘉湖校区的课程)

2.2014级本科生选课开始时间:914(周四)18:00

3.2015级本科生选课开始时间:915(周五)18:00

4.2016级本科生选课开始时间:916(周六)12:00

5.2014级师范生教师教育类选修课选课开始时间:916(周六)18:00

6.2015级师范生教师教育类选修课选课开始时间:917(周日)12:00

7.2016级师范生教师教育类选修课选课开始时间:917(周日)18:00

8.因误选课的退选、改选时间:918(周一)18:00—919(周二)18:00

9.选课结束时间:9月20日(周三)18:00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修一门未修过的公共选修课(选课系统已按照选课时间进行了严格的设置,请各学院教务办及时通知学生的具体选课时间),2014-2016级师范生还可以选修一门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不能多学期重复选修同一门课程,大学期间修满4个学分即可)。

2.请各学院积极宣传《湖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2016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中选修课程相关规定:

(1)从2016级学生开始,在公共选修课中,大学四年期间,须在四个课程类别中共选修8个学分,其中文科类学生须至少选修2个学分的自然科学课程,理学、工学、医学等学科专业的学生须至少选修2个学分的人文社会科学课程,非艺术类学生须选修2个学分的公共艺术类课程,所有学生须选修2个学分的创新创业课程。

(2)因在2015年下学期前,教务管理系统未对课程进行分类,所以对2014、2015级学生选课类型不做硬性要求,原则上文科专业的学生应选修6个学分的自然科学类课程和2个学分的公共艺术类课程(艺术类专业学生可免修公共艺术类课程),理学、工学、医学等学科专业的学生应选修8个学分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含2个学分的公共艺术类课程)。

(3)按目前公共选修课程资源和选课规定,学生只需在3-5个学期中每学期选修一门即可达到修读要求。

3.为了保证选课系统的畅通运行,请各学院务必要求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选课,不允许委托他人、甚至多人代选。

二、上课安排

(一)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的公共选修课和教师教育选修课从第3周开课到第13周(17周)结束新课,14周(18周)进行考核。上课时间一般从晚上7:00(第11节)或中午12:30开始上课。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任课教师开课材料(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材或讲义、教学日志、教案等),组织任课教师按时开课,并敦促任课教师严格上课纪律。

(二)各门课程具体上课时间、地点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安排为准,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三)请任课教师于开课前凭自己的登录名及密码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并打印选课学生名册,以便于上课点名及成绩考核(请务必打印,有无学生名册将作为下学期初教学检查的项目之一)。

(四)任课教师在学生名册中不得任意添加学生,未经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而添加的学生教务处不予认可。

(五)选课期间值班咨询电话:88872249。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7月15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