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文件要求和《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09〕50号)规定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学校决定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类)进行结题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类),共27项(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及流程
1.线上申请。申请结题验收的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5日23:00前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实践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大学生创新创业”,在“我申请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结题申请”,按要求提交结题所需材料,并提醒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2.线上答辩。2020年6月中旬学校将统一安排线上答辩,答辩分为项目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项目汇报以短视频形式进行,请各组制作一段时长2分钟以内视频,介绍项目完成情况,突出成果与创新,可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创新性,展示项目最精彩的一面(可以抖音、快手等多种形式呈现);项目汇报结束后,专家向小组成员提问。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申请结题验收的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均需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类)成果统计表》(附件4)和《书籍、设备及成果回收单》(附件5)。电子版材料、项目汇报短视频一并以“结题验收+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并压缩,于6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767377@qq.com。
四、其他
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或进展缓慢的,可申请延期结题,项目负责人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不得申请延期,结题验收后一年内仍可返校进行经费报销。
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于5月29日23:00前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实践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在“我申请的项目”中选择“项目变更信息”,点“变更类型”下拉框选择“项目延期”,并按要求填报资料,提醒指导老师审核通过,指导老师未通过延期申请的不得延期结题。申请延期时间不能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时间。联系人:王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72014。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类)名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类)成果统计表
5:书籍、设备及成果回收单
教 务 处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类)名单.xlsx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类)成果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