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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湖南师范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学院:

2007年的开放实验项目已经进入结题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开放实验记录本交各学院教务办,请教务办审核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单位章。于2008年1月7日前送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以便发放指导教师的课时补助。

2.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开放实验项目的研究论文(或实验报告)及其电子文档于2008年1月7日前送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将组织专家评选优秀项目。

3.请未完成的开放实验项目尽快实施。

教务处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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