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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阶段性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阶段性检查的通知》(处发〔2019〕59号)要求,学校对5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8个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6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检查。经专家评审,酒店管理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音乐与舞蹈学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药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资源环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4个项目阶段性检查优秀,机械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14个项目阶段性检查通过,法语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阶段性检查不通过。

阶段性检查优秀的项目要进一步凝练特色,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阶段性检查通过的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建设与改革方案,继续深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训练、队伍建设等关键领域改革,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目标;阶段性检查不通过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须按照建设规划加速推进项目进展,切实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如在建设周期内仍未达到建设目标,学校将按《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9〕95号)文件规定收回未使用经费并酌情追回已使用经费。

各相关学院要站在一流学科建设与一流本科教育相互融合、互为支撑的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认真做好下一步项目推进工作,不断强化中心和基地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阶段性检查结果一览表

教 务 处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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