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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校行发教务字〔2005〕89号)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校行发教务字〔2005〕9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切实做好2016届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充足,过程规范,保障有力,确保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基本要求

1、类型。除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外,文科类及理科类专业的学生须完成毕业论文,工科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完成毕业设计,且毕业设计时间不少于12周。

2、选题。学生论文(设计)选题应与主修专业培养目标相结合。坚持一人一题,原则上不能与上两届的选题重复或雷同;文献综述题目不能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选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更换选题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所有选题初步确定后,各学院必须对选题加以严格审查,并于12月20日前将选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报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选题进行复审。为确保学生开题前准备充分,选题与开题之间的时间间隔应不少于1个月。

3、开题及答辩。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会、答辩报告会,每场报告会参与教师不得少于3人。报告会秘书必须详细记录开题报告和答辩报告的全过程,尤其是教师提问和学生答问的情况。开题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和“指导小组意见”必须对选题意义、内容、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杜绝“同意开题”的等空泛意见。答辩记录表中,须如实填写教师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学生回答的具体情况,“答辩小组意见”必须就论文(设计)本身质量、学生答辩情况及所作结论作详细说明,杜绝走过场式的评价。

4、篇幅要求:

①文科类专业毕业论文字数不低于10000字,理工医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低于7000字,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包括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艺术设计与表演方向、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绘画)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低于5000字,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低于3000字,外语类专业毕业论文不低于5000个实词。

②为考察本科毕业生的外语应用水平及外文资料查阅能力,除以上规定的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外,其他专业要求学生翻译一篇与论文选题相关或相近的外文原版资料(不包括技术说明书),译文汉字数为1500-2000字,与外文资料原文一并装订在毕业论文(设计)致谢部分之后。个别选题确因文献资料局限无法查阅外文资料的,可不作要求,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查并报教务处批准。有外文资料翻译要求而未附外文资料译文的作不及格处理。

5、格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和格式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执行。

6、 装订要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材料须按以下顺序从左侧装订成册:①封面;②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③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本科毕业设计任务书);④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情况登记表;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审表;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⑦目录、插图索引(必要时)、附表索引(必要时);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正文部分,含题目、专业、年级、姓名、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引言或绪论、论文主体、结论和参考文献;⑨附录、致谢;⑩外文资料译文及其外文原稿(打印或复印件)等。开题报告书、答辩记录表、论文(设计)评审表等前置表格统一单面打印,正文和译文部分统一双面打印(译文的首页必须放在正面)。

三、成绩评定

1、论文(设计)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外文资料翻译10分(不要求翻译外文资料的,该项成绩不扣分)。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不走过场。最终评定的等级以学院意见为准,被学校抽查的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以学校评定的成绩为准。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要形成梯度,呈正态分布。“优秀”等级人数一般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15%以内。对于不及格或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论文(设计),可以给予重新写作或申请第二次答辩的机会,但其成绩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2、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继续对2016届本科论文(设计)开展检测工作。检测正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论文(设计)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后,申请第二次检测,经检测合格方可参与答辩,但成绩不能评为“优秀”等级。若第二次检测仍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且当年不得再申请复检。

3、学校将遴选一批观点新颖、论证充分,学术及写作水平较高的论文(设计)表彰为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请各学院按不超过答辩毕业生总数5%的指标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同时提交学生本人填写的《湖南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和论文(设计)原件和电子文档。

请各学院提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工作安排表报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学校将对各学院开题、答辩工作进行检查。各学院须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一周内,完成绩审核、录入、总结等工作。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原始文本材料(包括不及格文本和重新写作答辩后的最终原始材料)由学院归档,保存期为5年。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的word电子文档须刻录光盘提交教务处存档。

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相关工作必须于2016年5月20日之前结束,相关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http://jwc.hunnu.edu.cn下载。联系人:李漓,电话:88872844。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 工作管理条例》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doc

2、《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doc

3、《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格式》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格式.doc

4、《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格式》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格式.doc

5、《湖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学科分类号》附件5: 湖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学科分类号.doc

6、《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信息汇总表》附件6: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信息汇总表.doc

7、《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信息汇总表》附件7: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信息汇总表.doc

8、《湖南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8:湖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doc

9、《湖南师范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9:201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doc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5年10月26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