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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要求,持续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

为充分满足毕业论文(设计)作为一门专业必修课程应达到的毕业要求,满足OBE理念的育人课程目标,制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首先在师范类专业先试先行,再向全校范围内推广(另行发布通知)。

二、加大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化管理力度

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经过两年试用,已经基本完善,管理流程也基本确定。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监控,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

1. 全面录入各环节信息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指导、实践和撰写、答辩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均要录入系统,实现全过程管理。

2. 严格控制选题信息的更改

为防止随意更改选题信息的现象,开题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选题的,应于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填写变更原因并备案,接受教务处的督查。

3. 加强论文(设计)过程指导记录的痕迹管理

学生必须在系统内将指导教师的指导过程如实录入,包括指导的时间、地点和指导内容等信息,指导教师确认。

4. 系统保存纸质版PDF文件

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整纸质版PDF文件须在系统留存,以备随时取用和检查。

三、严格双查重制度

严格实施答辩前查重和定稿后查重的双查重制度。查重直接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进行,实行论文环节管理、上传、查重、提交无缝衔接。答辩稿论文查重必须达到不超过30%的查重率才能答辩,答辩后修改的终稿论文也必须不超过30%查重率方可认定为通过答辩。

四、实行黄牌警告制度

指导教师可以在系统内对不积极主动按照老师要求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出现较为严重问题的学生(如长时间联系不上、不按要求进行实验、学习态度不端正等)进行黄牌警告,累计三次警告取消答辩资格。

五、实行答辩现场检查制度

为加强论文(设计)答辩的管理,要求所有答辩提前3天将答辩信息录入系统,教务处将根据学院录入的答辩信息对答辩现场进行检查,重点对答辩的人数、形式、答辩过程、答辩记录等方面进行检查,对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不合规现象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实行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制度

论文(设计)工作完成后,教务处将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以高于教育部规定抽检一倍的比例(5%)进行抽检,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教务处将对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通报,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教务处    

20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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