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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校行发教务字〔2005〕89号)(附件1)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校行发教务字〔2005〕92号)(附件2)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切实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充足,过程规范,保障有力,确保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基本要求

1.除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外,文科类及理科类专业的学生须完成毕业论文,工科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完成毕业设计,且毕业设计时间不少于12周。

2.选题。学生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主修专业培养目标。坚持一人一题,原则上不能与上两届的选题重复或雷同;文献综述题目不能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选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更换选题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所有选题初步确定后,各学院必须对选题加以严格审查,并于12月20日前将《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报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选题进行复审。为确保学生开题前准备充分,选题与开题之间的时间间隔应不少于一个月。

3. 开题及答辩。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会、答辩报告会,每场报告会参与教师不得少于3人。报告会秘书必须详细记录开题报告和答辩报告的全过程,尤其是教师提问和学生答问的情况。开题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必须结合学生的选题,对选题意义、内容、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说明,“指导小组意见”在报告会后,对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选题是否合理、是否同意开题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杜绝“同意开题”等空泛意见。答辩记录表中,须如实填写教师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学生回答的具体情况,“答辩小组意见”必须就论文(设计)本身质量、学生答辩情况及所作结论作详细说明,杜绝走过场式的评价。

4. 篇幅要求:①文科类专业毕业论文字数不低于10000字,理工医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低于7000字,按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的专业(包括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工艺美术、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低于5000字,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创作说明字数不低于3000字,外语类专业毕业论文不低于5000个实词。引文或绪论部分文科不低于1500字,理工医学类不低于1000字,其余类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酌情减少。

②为考察本科毕业生的外语应用水平及外文资料查阅能力,除以上规定的按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的专业外,其他专业要求学生翻译一篇与论文选题相关或相近的外文原版资料(不包括技术说明书),译文汉字数为1500-2000字,与外文资料原文一并装订在毕业论文(设计)致谢部分之后。个别选题确因文献资料局限无法查阅外文资料的,可不作要求,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查并报教务处批准。有外文资料翻译要求而未附外文资料译文的作不及格处理。在指导老师评定成绩中,外文资料翻译10分(不要求翻译外文资料的,该项成绩参照学生英文摘要及英文文献等情况计分)。

5.格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和格式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并参照附件4和附件5的格式执行。封面专业代码请参考附件6填写。

6. 装订要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材料须按以下顺序从左侧装订成册:①封面;②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③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本科毕业设计任务书);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审表;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⑥目录、插图索引(必要时)、附表索引(必要时);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正文部分,含题目、专业、年级、姓名、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引言或绪论、论文主体、结论和参考文献;⑧附录、致谢;⑨外文资料译文及其外文原稿(打印或复印件)等。诚信声明单面打印,表格、正文和译文部分统一双面打印(译文的首页必须放在正面)。《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登记表》(见附件7)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期间由指导教师保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时由指导教师交学院教务办,由学院教务办分专业集中存档,不再装订在论文(设计)文本中。

7. Gocheck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试用。为推动毕业论文(设计)的信息化管理和过程化管理,今年拟在生科院、资环院、旅游学院、工设院、美术学院试点使用Gocheck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其余学院按照常规流程进行。

三、成绩评定

1.论文(设计)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不走过场。最终评定的等级以学院意见为准,被学校抽查的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以学校评定的成绩为准。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要形成梯度,呈正态分布。“优秀”等级人数一般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15%以内。对于不及格或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论文(设计),可以给予重新写作或申请第二次答辩的机会,但其成绩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2.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继续对2019届本科论文(设计)开展查重工作(具体查重工作将另行发文安排)。

3.学校将遴选一批观点新颖、论证充分,学术及写作水平较高的论文(设计)为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由学生本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8,各学院按不超过答辩毕业生总数5%的指标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9,同时提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稿原件和电子文档。

各学院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工作开展前一周,将相关工作安排表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学校将对各学院开题、答辩工作进行检查。各学院须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一周内完成绩审核、录入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信息汇总表》(附件10,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原始文本材料(包括不及格文本和重新写作答辩后的最终原始材料)由学院归档,保存期为5年。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的word电子文档须按学院打包提交教务处存档不需要刻录光盘。 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相关工作必须于2019年5月20之前结束,相关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http://jwc.hunnu.edu.cn/下载。联系电话:88872255。

《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某些细节要求与本通知要求相冲突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附件.rar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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