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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情况检查、申报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我校实验教学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丰富实验教学资源,切实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143号)(见附件1)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情况检查、2016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立项建设,以及2016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任务和内容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效果。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管理和共享平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形成持续服务实验教学,保证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的有机整体。

二、对已立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情况检查

检查范围:2014--2015年已立项建设的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包括化学化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物理与电子技术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服装设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基础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资源环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工程与艺术设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检查内容: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见附件2)为依据,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立项以来在资源、平台、队伍、管理体系和校企合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建设情况,以及虚拟仿真教学实施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下一阶段建设规划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

检查方式:接受检查的中心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内容为重点,提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中期报告书》(见附件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检查评估。

学校将根据中心中期报告书以及专家的检查评价意见,对前期建设成果显著且后期建设规划明确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将继续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对建设进展缓慢或者没有开展相关建设的中心将不予经费支持,直至取消中心建设资格。

三、2016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立项建设申报

所有教学实验中心(室)均可申报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每个学院限报1个。

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特色优势专题研究,有意申报的学院填写《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见附件4),学校组织专家依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评审立项。

四、2016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推荐遴选

学校将组织专家依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从已立项接受中期检查以及2016年立项建设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中期检查和申报立项建设工作,中期报告书和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请于4月18日前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稿发至49004883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宏霞 联系电话:0731-88872255

教务处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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