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厅成立2010年度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全省高等学校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了评审,拟确定2010年度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261项,其中一等奖36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145项。现予以公示。
请各高校采取张榜公示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在成果公示之日起一个月之内提出异议。对成果的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并有本人的签名,否则不予受理。成果的争议期截止到2010年10月12日。异议受理部门为我厅高等教育处。
附件:2010年度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公示表
二O一O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