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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校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08]74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院(系)、教学部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原则上40%以上的团队成员具有(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并且团队成员与已立项团队成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一位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参加的团队不得超过2个(含2个)。鼓励创建跨学科的教学团队。

2、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教授职称,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先进的教育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教学水平高,在教学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校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坚持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有强烈的教学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承担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含质量工程项目)两项以上,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关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论文,获得过教学成果奖。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省级优秀教材编写任务。主持编写的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团队须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教学团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样表请从教务处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网址:http://jwc.hunnu.edu.cn

2、上交团队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湖南师范大学教学团队推荐表》、团队成员学位证书复印件、主要教学研究与科研成果复印件、主要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其他支撑材料等。用一个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团队推荐表封页复印件。

三、团队评审及管理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学团队的建设,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评议,并签署推荐意见。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报送的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网公示。

四、时间要求

各院(部)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文档的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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