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9〕15号)、《关于组织开展我省2019年度芙蓉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度芙蓉教学名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范围: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推荐遴选名额:思政课教师1名,其他科目教师2名
三、推荐遴选条件
各推荐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在一流本科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传帮带作用发挥明显;
3.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教学效果好;
4.非现任校领导;
5.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非聘期或资助期内的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
四、推荐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自愿向所在学院申报,填写《2019年芙蓉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所在学院应按照遴选条件,结合《2019年芙蓉教学名师(高等学校)遴选指标体系》(附件1)对申报人的材料严格把关后报学校,每学院限报1人。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从符合上述遴选条件者中择优遴选3名候选人,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遴选结果及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五、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1.推荐材料
(1)候选人所在学院(党支部)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纸质1份,相应电子材料1份。(须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2019年芙蓉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纸质5份。相应电子材料1份;
(3)与《候选人推荐表》内容对应的相关证明支撑纸质材料1份,需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相应电子材料1份;
(4)《2019年芙蓉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纸质1份,相应电子材料1份。(须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5)教学案例。参评人员应提交实绩材料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所讲授的与申报学科一致的一堂完整的课,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或教学资源包、授课视频。授课视频应真实体现课堂教学的全部师生活动实况,使用单台摄像机不间断录制,允许镜头适当运动,但不能进行镜头切换和后期编辑;授课视频应声音清晰,时长为一堂完整授课的时间长度;授课视频格式为MP4,编码方式H. 264,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码率不低于2048Kbps,帧率25fps,音频双声道。
参评人员附件电子材料和教学案例以U盘方式存储,U盘放入参评人员材料袋内一并提交。
2.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负责人于2019年5月22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到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教务处209)。逾期报送不予受理。联系人:彭磊,电话:0731-88872218。
六、其他要求
1.芙蓉教学名师是省委组织部和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人才项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推荐遴选工作。要广泛发动、择优推荐。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学院,核减下一年度推荐名额或取消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2.省教育厅本次遴选确定的芙蓉教学名师人选及其排序,将作为本年度向国家推荐“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的重要依据。
湖南师范大学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