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全面落实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53号)和《关于开展第三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8]87号)以及《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教学名师建设的若干规定》(校行发教务字[2005]99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湖南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第一届、第二届湖南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参评教师必须受聘教授职务,坚持讲授基础课,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学术地位和影响。其他条件按照《湖南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附件1)执行。已退休的参评教师必须为返聘教师,并由院(部)出具返聘证明(必须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院(部)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择优向学校推荐。各院(部)推荐名额见《湖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奖院(部)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二)各院(部)向学校推荐的教学名师候选人须在院(部)内进行公示,做到推荐工作公开透明。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评选出第三届湖南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从本届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中择优产生。
(四)各院(部)须提交的推荐材料包括:
1.湖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1份);
2.湖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双面打印,一式5份);
3.候选人个人资料(一式5份),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个人资料清单”(附件5);
4.候选人主编或自编教材、专著的原件,所发表的高质量高级别教研教改论文和科研论文、所主持或承担的高级别课题、所获得的教学科研成果或奖励等的复印件,多媒体教学课件(光盘)、双语教学的教案等;
5.湖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自评表(附件6)(一式5份);
6.以上每份材料须提供相应的电子版本,并以申报人为单位统一用独立的牛皮纸文件袋装好,在正面粘贴“湖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封面,反面粘贴袋内材料目录。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经院(部)审核,于2008年4月30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联系人:孙意远;联系电话:8872218。逾期恕不受理。
四、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http://oa.hunnu.edu.cn/)或教务处网站(http://jwc.hunnu.edu.cn)下载。
附件:
1.湖南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2.湖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奖院(部)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3.湖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4.湖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5.湖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个人资料清单
6.湖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自评表
湖南师范大学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