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发[2009]9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
湖南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了全面落实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25号)和《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72号)以及《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教学名师建设的若干规定》(校行发教务字[2005]9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湖南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期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任教师。已获得第一、二、三届湖南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参评教师必须受聘教授职务3年以上,坚持讲授基础课,近三年来(2006—2008年)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成绩平均分90以上,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地位和影响。其他条件按照《湖南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附件1)执行。已退休的参评教师必须为返聘教师,须提供由学校人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院(部)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择优向学校推荐。各院(部)推荐名额见《湖南师范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院(部)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二)各院(部)向学校推荐的教学名师候选人须在院(部)内进行公示,做到推荐工作公开透明。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第四届湖南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并从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中择优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奖参评人选。
(四)各院(部)须提交的推荐材料包括:
1.湖南师范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1份);
2.湖南师范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双面打印,一式5份);
3.候选人个人资料(一式5份),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附件5);
4.候选人的15-3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1张(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5.附件材料。候选人推荐表中体现的所有获奖,立项,发表论文、著作情况须附佐证材料并装订成一册,附件按“附件目录”(附件7)顺序装订;
6.湖南师范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自评表(附件6);
7.以上每份材料须提供相应的电子版本,并以申报人为单位统一用独立的牛皮纸文件袋装好,在正面粘贴“湖南师范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封面,反面粘贴袋内材料目录。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经院(部)审核,于2009年4月2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联系人:孙意远;联系电话:8872218。逾期恕不受理。
四、本通知及附件可从教务处网站(http://jwc.hunnu.edu.cn)下载。
附件:
1.湖南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doc
2.湖南师范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院(部)候选人名额分配表.xls
7.附件目录.doc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