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深入推进“四新”建设,构建多元、开放的专业人才培养路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和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24〕8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微专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基本情况
微专业是指我校本科专业目录外,立足学校优势特色、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特定学术研究领域、行业发展趋势或者专业核心素养,按照“小学分、精课程、高聚焦、跨学科”特点所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本年度开设微专业如下:
序号 |
微专业名称 |
开设学院 |
1 |
检察学 |
法学院 |
2 |
历史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 |
工程与设计学院 |
3 |
机器人工程 |
工程与设计学院 |
4 |
教育人工智能 |
教育科学学院 |
5 |
茶文化与旅游融合 |
旅游学院 |
6 |
金融科技 |
商学院 |
7 |
合成生物学 |
生命科学学院 |
8 |
数学进阶与建模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9 |
翻译传播 |
外国语学院 |
10 |
短片创作实践 |
文学院 |
11 |
量子信息科学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12 |
天文学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13 |
全媒体国际传播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4 |
AI+短视频创作与运营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5 |
新质艺术素养+创意美育 |
音乐学院 |
16 |
人工智能+教师教育 |
教师教育学院 |
二、教学方式
微专业原则上单独编班授课,教学安排一般为1-2学年,上课时间安排在周末或晚上,采取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等多种方式实施教学,具体教学安排以开课学院通知为准。
三、学分要求及证书发放
学生按照微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微专业要求课程的修读,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微专业修读证书,所获学分可申请认定为相应类别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微专业主要面向我校在校学生,每名学生每次限报1个微专业,具体条件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附件2)。
五、报名和录取流程
1. 学生一次报名:8月25日9:00-8月29日17:00
学生登录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3。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务必及时加入各微专业咨询QQ群(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以免遗漏信息。
2. 学生二次报名:8月30日9:00-8月31日17:00
修读人数不足15人的微专业不予开班,已报名该专业的学生,可在最终确定开班的微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选报。
3. 遴选和录取:9月1-9月7日,各微专业开设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遴选和录取,拟录取名单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教务处。
4. 缴费:教务处审核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学生根据申请的微专业学分数向财务处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80元/每学分,学分修读费按微专业培养方案一次性收取;收费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自动视为放弃修读资格。
六、工作要求
1. 请各微专业所在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微专业报名工作,做好宣传咨询指导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2. 各微专业开设学院于9月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拟录取名单(附件4)报教务处,相关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3.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联系人:楚老师,联系电话:88872120,电子邮箱:chuxin@hunnu.edu.cn。
附件:
教务处(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