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学生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深入推进四新建设,构建多元、开放的专业人才培养路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和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248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微专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基本情况

微专业是指我校本科专业目录外,立足学校优势特色、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特定学术研究领域、行业发展趋势或者专业核心素养,按照小学分、精课程、高聚焦、跨学科特点所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本年度开设微专业如下:

序号

微专业名称

开设学院

1

检察学

法学院

2

历史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

工程与设计学院

3

机器人工程

工程与设计学院

4

教育人工智能

教育科学学院

5

茶文化与旅游融合

旅游学院

6

金融科技

商学院

7

合成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8

数学进阶与建模

数学与统计学院

9

翻译传播

外国语学院

10

短片创作实践

文学院

11

量子信息科学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12

天文学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13

全媒体国际传播

新闻与传播学院

14

AI+短视频创作与运营

新闻与传播学院

15

新质艺术素养+创意美育

音乐学院

16

人工智能+教师教育

教师教育学院

二、教学方式

微专业原则上单独编班授课,教学安排一般为1-2学年,上课时间安排在周末或晚上,采取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等多种方式实施教学,具体教学安排以开课学院通知为准。

三、学分要求及证书发放

学生按照微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微专业要求课程的修读,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微专业修读证书,所获学分可申请认定为相应类别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微专业主要面向我校在校学生,每名学生每次限报1个微专业,具体条件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附件2)。

五、报名和录取流程

1. 学生一次报名:8259:00-82917:00

学生登录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3。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务必及时加入各微专业咨询QQ群(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以免遗漏信息。

2. 学生二次报名:8309:00-83117:00

修读人数不足15人的微专业不予开班,已报名该专业的学生,可在最终确定开班的微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选报。

3. 遴选和录取:91-97日,各微专业开设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遴选和录取,拟录取名单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教务处。

4. 缴费:教务处审核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学生根据申请的微专业学分数向财务处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80/每学分,学分修读费按微专业培养方案一次性收取;收费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自动视为放弃修读资格。

六、工作要求

1. 请各微专业所在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微专业报名工作,做好宣传咨询指导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2. 各微专业开设学院于9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拟录取名单(附件4)报教务处,相关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3.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联系人:楚老师,联系电话:88872120,电子邮箱:chuxin@hunnu.edu.cn


附件:

 附件1 湖南师范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pdf

 附件2 各微专业招生简章.rar

 附件3 微专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docx

 附件4 2025年微专业录取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202587日        


END
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