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志刚,男,学号20****0108,人民武装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该生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学,休学期满后一直未办理复学手续,且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给予唐志刚退学处理,由于难以联系到学生本人,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3月4日。若对拟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实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731—88872217,电子邮箱jwcxjk@hunnu.edu.cn。
特此公告。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6年1月4日